(1)地块描述
**市屠甸镇2024-31地块位于**市屠甸**星村,本次调查地块**居民住宅、南至花园路、西至农田、北至农田,中心经纬度为120.650485°E,30.546491°N。根据本项目用地红线图,总用地面积为2759.93平方米。
(2)项目由来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主要为农田,用于种植水稻、蔬菜等,2000年之后,地块西北侧及东北侧有居民住宅,2021年,地块紧邻内侧正在建造居民住宅,西北侧居民住宅拆除,2022年至今,地块内主要为空地,生长杂草,有部分地块内为周边居民种植的蔬菜。地块历史无工业企业及家庭作坊。2024年9月,****小组对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地块内主要为空地,生长杂草,有部分地块内为周边居民种植的蔬菜。地块内无坑,无地表水,无外来堆土,无构筑物,无地下储罐或设施。根据《关于**市屠甸镇2024-3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说明》,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村庄建设用地(农户建房),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居住用地(代码:07)。根据《****生态环境厅 ******厅 ****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第(七)条,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甲类地块,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目的是帮助客户识别地块以及地块周边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生产活动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并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
(3)地块调查情况
地块内: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市屠甸镇2024-31地块历史主要为农田,用于种植水稻、蔬菜等,2000年之后,地块西北侧及东北侧有居民住宅,2021年,地块紧邻内侧正在建造居民住宅,西北侧居民住宅拆除,2022年至今,地块内主要为空地,生长杂草,有部分地块内为周边居民种植的蔬菜。地块历史无工业企业及家庭作坊。2024年9月,****小组对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地块内主要为空地,生长杂草,有部分地块内为周边居民种植的蔬菜。地块内无坑,无地表水,无外来堆土,无构筑物,无地下储罐或设施。
农田耕种期间可能会使用敌敌畏等农药驱虫,但使用量较少。根据相关文献,有机氯、有机磷农药因其化学结构的差异,半衰期在几个月到几年不等。我国自1982年起禁用较难降解的DDT,至今已约39年,以3年的半衰期计算,如今土壤中的浓度以削减至最初的万分之一,农药残留的可能性较小,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地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相邻地块:本次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为主要为农田、居民住宅及河道,西南侧有施工工棚,****农贸市场****工业园区,华府工业园最近距离约250米。****园区内企业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分析,企业裁剪、缝纫时可能会产生粉尘,污染因子识别为颗粒物,企业污染物不涉及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污染物。企业生产工艺简单,原辅材料和生产活动基本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不存在容易扩散至本地块的污染因子,不会对本地块造成污染影响。
(4)地块初筛结果
根据土壤样品快筛结果,调查范围内所有点位土壤中镍、铜、铅、砷、汞、镉快筛检测值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相比无异常,铬和锌快筛检测值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相比无异常。
(5)报告结论
综上所述,**市屠甸镇2024-31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要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可作为村庄建设用地(农户建房)(代码:0703)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