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武集土让告字〔2024〕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政府审核,****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委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始地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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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源乡下杨村集体经营性产业用地(二) |
俞源乡下杨村 |
11165 |
工业用地 |
50 |
670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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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出让地块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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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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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60% |
≤10% |
≤20米 |
≥15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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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出让地块经济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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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类别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亩均增加值(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开工期限 (年) |
竣工期限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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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260 |
≥11.62 |
≥55.2 |
≥1.2 |
≥25914.16 |
交地之日起半年内 |
交地之日起三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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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地块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武自2024)集建第012号规划条件。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和本次报****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武**内登记成立由竞得人****,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公司签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三、挂牌方式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portalBrowse/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30日15:00至2025年01月20日15:00
报名时间:2025年01月20日15:00至2025年02月10日15:00
挂牌时间: 2025年01月20日15:00至2025年02月12日10:00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0日15:00标书代写
以上时间均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出让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六、该宗地块为工业“标准地”,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并充分了****人民政府出具的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经济技术指标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七、有关其他事宜
1.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矿产**的,****政府公开处置。
2.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需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3.有关地块的详细资料、规划控制文本等其他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登录**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交易业务咨询电话:0579-****8318 ****6893
现场踏勘联系人: ****政府) 徐淇嘉,联系电话:188****3601
******社) 杨 波,联系电话:137****1891
****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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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