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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食材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15:0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洪一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4-****83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龙德井38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4-****58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小区1号楼502和50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4-****836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合同包一、二、三、四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的“5、****政府采购政策”中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更正为:“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的“6.2特定条件”中的“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的“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中的“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标书代写
4.增加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的“7.2评标标准”中的“价格扣除的规则”标书代写
| 项目 |
适用对象 |
比例 |
描述 |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15.0000% |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30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龙德井389号
联系方式:0594-****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小区1号楼502和503室
联系方式:0594-****83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洪一清
电话:0594-****836
****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