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资产(****安置码头资产及岸线使用权)转让公告
| 标的名称 |
****所属资产(****安置码头资产及岸线使用权) |
标的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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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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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20)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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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概况 |
标的基本情况 |
1、本次转让的****所属资产(****安置码头资产及岸线使用****中心港区人头矶段,长江航道右岸。 2、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的****安置码头资产,由****研究院(****所属企业,2019年已注销)委托****自筹资金代建,后因****研究院按政策要求注销,其主体责任由****承继。 3、安置码头于2017年4月开工建设,主要建设了码头平台(码头平台70米与****安置码头连接的附属段20米,总长90米,宽23米,结构形式为高桩梁板结构)、配电房、与后方连接的汽车引桥、场区道路、绿化等,现场布置了一台MQ3532门座式起重机,并于2018年1月完工并通过交工验收。 4、本次转让的****所属资产(****安置码头资产及岸线使用权)主要有码头平台、配电房、与后方连接的汽车引桥、场区道路、绿化、MQ3532门座式起重机及90米岸线使用权等,具体评估情况详见《评估咨询报告》(皖正兴评咨字[2024]第0074号)。 本次转让的岸线使用权的使用权期限以及受让方后续是否可以获得岸线使用权许可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了解,****管理部门的实际审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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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人民币31,955,202.00元,其中:安置码头实物资产:人民币27,581,202.00元;安置码头岸线使用权:人民币4,374,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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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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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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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格(转让底价) |
人民币31,955,20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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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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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124270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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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 |
**省**市红**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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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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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类型 |
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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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选择以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我方已了解并认可《****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网络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转让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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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决议方式 |
中共****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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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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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所属资产(****安置码头资产)代建事宜后续安排 ****研究院针对该安置码头涉及与代建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合同,****承诺如下:****研究院与****签订的所有协议在本次转让标的对外公开处置时自行终止,各方不再履行权利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各方互不追究。 ****的代建成本价款与本次****所属资产(****安置码头资产及岸线使用权)的受让方无关。 2、****安置码头附属段后续安排 ****安置码头批复岸线为90米,规划建设码头70米,码头建设现状为码头70米与****安置码头连接的附属段20米(审批事项以现有审批现状为准),共计90米,****安置码头附属段,目前由****与****共用,本次转让标的成功转让后,关于****与****共用的上述附属段20米,将由本次受让方承继****的共用权益,具体事宜由受让方与****自行协商,与****无关。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付清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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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 |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付清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 2、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支****交易所指定账户。 3、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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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及现状进行了详细调研和考察,对存在的各种风险做了充分预判,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交易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相关资产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已实地勘察,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意向受让方已对照《评估咨询报告》(皖正兴评咨字[2024]第0074号)赴标的现场对转让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已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全部情况),意向受让方已对转让标的的现场实物现状进行了确认,不利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转让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公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中的“1、****所属资产(****安置码头资产)代建事宜后续安排”、“2、****安置码头附属段后续安排”的内容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5、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对应岸线使用权变更许可申请,变更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岸线使用权费用除外),与转让方无关;待受让方取得岸线主管部门关于转让标的对应岸线使用权的变更许可决定后,受让****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相关资产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相关资产移交,具体移交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自移交之日起,转让标的相关资产的一切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6、意向受让方承诺:对于码头所需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审批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以现状为准,后续需要完善的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码头建设各项审批(现有或新办)手续缺失和瑕疵责任;如需提供文件或资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协商解决。 7、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安置码头周边道路情况(目前****安置码头无自有外部运输道路,场区道路仅为内部道路,与****运输道路连接,如需使用,自行与****协商解决),如有需要,自行合法合理办理及承建码头与外部道路连接段所涉及相关道路的各项审批手续及建设,相关费用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8、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应自行处理好与周边企业、村镇居民等第三方关系,如本次转让标的相关资产中涉及有种植在第三方土地上的树木、绿化等需要予以处置或强制清除的,则由受让方与第三方自行协商处理,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9、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国**法》《**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从事经营业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采取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受让方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充分理解并接受有关部门审批岸线使用权变更许可的审批时长不确定性,受让方在依照岸线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转让标的对应岸线使用权变更许可的申请程序后,若在一年期限届满后,仍未能获得岸线主管部门关于转让标的对应岸线使用权变更许可的决定,受让方可向转让方提出解除《产权交易合同》的请求,一旦《产权交易合同》正式解除,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将在《产权交易合同》解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受让方,在此情形下,交易各****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意向受让方承诺:转让标的相关资产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如与本公告和《评估咨询报告》(皖正兴评咨字[2024]第0074号)表述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12、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转让方不给受让方开具转让发票,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3、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转让底价人民币31,955,202.00元(人民币叁仟壹佰玖拾伍万伍仟贰佰零贰元整),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意向受让方接受该转让底价,并以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 14、意向受让方承诺:对《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15、意向受让方承诺:仅以人民币缴纳交易保证金、支付转让价款、支付交易服务费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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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条件 |
受让方在****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对应岸线使用权变更许可申请,变更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岸线使用权费用除外),与转让方无关;待受让方取得岸线主管部门关于转让标的对应岸线使用权的变更许可决定后,受让****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相关资产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相关资产移交,具体移交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自移交之日起,转让标的相关资产的一切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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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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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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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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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2月8日(如公告期**,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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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本项目****交易所现场查阅;本项目报名应提交****交易所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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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200,0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受让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受让,****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受让方原因而非转让方、****交易所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转让****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a.意向受让方已提出有效受让申****交易所已发送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交易所指定的网络动态报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c.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d.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e.意向受让方存在《****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转让****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2****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银行账户: 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交易所未向意向受让方发送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受让方书****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受让标的,且未发现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受让****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事先有约定的按约定路径,但收款方须仍为意向受让方,下同)、无息退还; b.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c.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但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受让方为非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产权交易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对转让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转让标的转让底价视为转让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受让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由转让方追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4)在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交易所于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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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人民币5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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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9:00至2025年2月10日9:00 |
延时竞价周期 |
18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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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01-报名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要求.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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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王经理(电话:055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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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支持 |
姚经理(电话:0553-****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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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时间 |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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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交易所(**市渡春路1****人大原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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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资产(****安置码头资产及岸线使用权)转让项目的相关公告信****交易所网站(www.****.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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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