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整改任务清单第17项整改任务验收结果公示

其他-验收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市贯彻落实**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整改任务清单》第17项整改任务验收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30


2024年7月12日,市水利局组成验收组,对照《**市贯彻落实**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整改任务清单》,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等方式,对**市承担的第17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出具验收销号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任务

**市大量垃圾点未按规定纳入非正规垃圾处置点。

二、整改目标

全面取缔非正规垃圾处置点,生活垃圾100%纳入正规处置点;结合河长制巡河制度,开展河道垃圾清理,确保河流整洁有序。

三、完成情况

****建设局成立了6****小组,****办事处农村垃圾清理工作进行督导巡查,年初累计清运生活垃圾40640吨,并****公司****填埋场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总计出动钩机、铲车约、各类车辆约4629台次,参与人次约6132人次,农村垃圾得到了及时清理,切实提高农村垃圾收集率和处理率。

2021年截至12月底,****水利局县级河长巡河29次,解决四乱问题14处,乡级河长巡河1098次,村级河长巡河12804次,已解问题1666余处。27个乡镇、办事处开展村庄整治数量273个,清理村内水塘数量184口,清理村内沟渠数量1160.6公里,清理河道垃圾81451立方米,出动9639人次,出动车辆7383台次。

四、验收结论

已完成整改,同意履行销号程序。

以上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4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电 话:0417-****054

邮寄地址:**市**区**山大街西3号

****

2024年12月3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30
验收公告
营口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整改任务清单第17项整改任务验收结果公示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