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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地球化学调查项目分析质量监控工作,确保样品分析数据质量,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加强地球化学调查项目分析质量监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地调函〔2017〕553号)》要求,****分批组织了地球化学****实验室能力复核确认工作。现将2024年度下半年度结果公告如下。
一、首****实验室
经自愿申请、材料审查、样品考核、现场审核、专家评议等程序,有6家实验室首次通过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测试能力确认,有效期为6年。其中2家具备54项能力,分别****中心实验室、****总局****集团****公司;4家具备68项能力,分别是********中心、****中心实验室、****测试中心、****研究所。
二、有效期****实验室
经专家审核和评议,共有11家实验室通过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测试能力复核确认,具备相应的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测试能力,有效期为6年。具体包括:****研究所、**省****研究中心、华北****中心****公司、******地质勘查局测试中心、****监测中心****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调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调查中心、****测试中心、陕****研究所有限公司、****研究所、中国地质调查局哈****调查中心。
目前,**共有34家实验室具备54项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测试能力、4家实验室具备68项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测试能力,详见附表1和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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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