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公司:
报来《**经开区****公司关于申请批****开发区化工园区重**全风险防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收悉。经评审,批复如下:
一、为提****工园区总体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园区安全生产,原则同意实****开发区化工园区重**全风险防控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市**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集聚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
1.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园区以及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特殊作业管理、封闭化管理、敏捷应急管理、一园一册、一企一册、决策驾驶舱、数据中台、机理模型以及配套的基础硬件设施、融合通信调度系统、安防综合管理平台、视频智能分析系统配置16个SATA接口总容量128TB,数据网络接口采用2×RJ45 10/100/1000Mbps自适应以太网口输入带宽:384Mbps输出带宽:256Mbps。
2.区域安全风险隔离管控平**端安防监控(14台)、测速违停抓拍(各4台)、人员流量统计(4台)、高空瞭望(2台)、执法记录仪(4台)、环境监测(甲烷、污水、燃气、水位各1台)、人员车辆定位(各50台)、封闭管理(4套)、电子围栏(2150米)等前端感应设施设备。后端基础设施部署配置2台128T网络硬盘录像机用于图像浏览及录像存储;1台视频服务器及管理模块、授权。封闭管理后端配置50路门禁管理、8车道出入口车辆放行管理、20个园区卡口。人员车辆定位配置1套人员定位、1套区域管控并配移动APP、人员信息管理、车辆信息管理模块。配置1台应用服务器,部署系统平台,配置2台国产化操作电脑及配套操作系统、授权用于管理配置。
3.基****园区信息安全系统、机房设备需求配置3台应用服务器+3台数据库服务器48核960G服务器,2台操作电脑并按等保2.0三级要求配置安****指挥中心基础设施机房及配套工程。
(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监测监控设备配置工程
按照《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全风险防控工作总体方案》要求,本项目建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管控平台,包含公用工程感知平台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预警平台配置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设备点型气体传感器泄漏检测若干、气云成像云台摄像机2套防爆接线盒2套便携式多气体监测仪2套,AR高点摄像机及高点监控铁塔2座,水量计19套,水压计19套,5G布控球4套,无人机2套双光谱球机及配套8台,AR实景地图2套。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
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一是通过聘请相关行业专家、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招聘化工等相关专业安全监管人员、开展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等方式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监管能力;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共建****基地,通过线上网络培训、线下集中培训等方式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三是项目入园前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的分析报告,对项目的安全风险、产业政策、园区发展规划等进行分析,严把项目入园关,实现企业入园关口前移。
(四)信创工程及密码工程
****园区重**全风险防控项目要求配套相关的信创工程和密码工程,按照等保三级2.0标准要求进行设防。
五、原则上同意《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
六、原则上同意《报告》提出的网路安全、密码应用等实施方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279.8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053.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1.06万元,预备费55.2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危险化学品重**全风险防控补助资金2400万元,****政府本级财政资金879.89万元。
请据此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
****改革局接受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787;****纪委监委接受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12388。收信地址:**区龙**路88****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3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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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
****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印发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开发区化工园区重**全风险防控项目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软件开发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备购置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工程勘察 | 核准 | ||||||
| 工程监理 | 核准 | ||||||
| 设计(咨询服务) | 核准 | ||||||
| 其他 | 核准 | ||||||
| 说明: 信息化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等文件规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单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单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硬件设备对应重要设备、材料;应用软件开发对应施工单项合同。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11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