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C-03-12-1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及办公区装饰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本招标项目科技创**C-03-12-1建设项目己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完成备案,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科技创**C-03-12-1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及办公区装饰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科技创**C-03-12-1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及办公区装饰工程。
2.2建设地点:智能大街与蓝宇路**,绿城锦云水岸项目15B一层,16#楼内。
2.3建设规模:展示区、洽谈区、办公区、水吧区、样板房等区域墙地面天花装饰,水景、品牌展示墙、沙盘等展示设施,水、电、暖通、空调等相关功能性设施安装,以及临时供热锅炉、供电线缆等工程。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2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4月13日,总工期:6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执行)。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为:7,921,982.72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09月至2024年11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应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标书代写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http://zxgk.****.cn/)公布的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省公共**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省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7时00分至年2025年01月07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省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省公共**交易网”网上递交。“**省公共**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0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0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岗区**路181号市民大厦4楼);
8.1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定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w.****.cn/)上发布。
10.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按**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集中列示相关信用信誉内容:
10.2.1 本项目将按****建设局"关于**区在建项目责任单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违反《信访条例》的警示公告"文件执行,对且拒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的首批******公司等9家施工(总包)单位和劳务单位作出两年内不得在**区参与招投标活动及直发包登记备案,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2本项****管理委员****建设局“关于对******公司等5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 ”,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3本项目将按哈****建设局“关于限制******公司和****公司等两家单位投标资格的通知”,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4本项目将按“黑****建设厅关于责令哈****公司等142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 ”整改期间,企业不得承揽新的工程。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5 本项目将按黑****建设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黑住**罚字〔2024〕15号文件执行,******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10.3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451-****6346、****9097;哈****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3319;**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9236、0451-****9237、0451-****9238。
招 标 人:****
地 址:**高新区创新三路95号17号楼2楼
联 系 人:张舒宁
联系电话:0451-****821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会展银座A座405室
联系人:吴雅萍
电 话:0451-****2606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市****建设局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451-****0869
邮 箱:****@163.com
日 期:2024年12月30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省公共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公共**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