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胶州路、大统路等大院食堂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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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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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分局**路、大统路等大院食堂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路、大统路及大院餐饮服务 ****0604.00元 **** **市**区**路99号B1座1007室 8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路、大统路及大院餐饮服务 **路、大统路及大院餐饮服务 ****分局**路、大统路等大院食堂服务项目,详细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分局**路、大统路等大院食堂服务项目,详细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025 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分局**路、大统路等大院食堂服务项目,详细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宏涛,陈跃,陈琳,郭慕华,胡荣峰,张俊芳,吉晓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本项目以“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收费计算基数,通过下表计算出标准代理服务费进行收取。
(2)收费费率:100万元以下1.50%;100万~500万元0.8%;500万~1000万元0.45%;1000万~5000万元0.25%采用差额累进定率计算方式,由中标(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推荐理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共有三家供应商,分别为****、**海舟****公司、**羽洵****公司,均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最终得分为89分,其对项目需求理解最好,可以满足项目要求,实施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强,有较好质量保证措施,类似业绩多,实施经验丰富,项目团队人员配置齐全,响应承诺相对较好,同时报价最低。推荐****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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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大统路199号

联系方式:021-****8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路500号21楼

联系方式:181****7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仕骏

电 话:181****7730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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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4日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附件: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30
中标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胶州路、大统路等大院食堂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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