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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县“双向溯源”耒水沿线乡村**综合开发项目一期EPC+O实施公开招标,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如下: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或以上单数。”变更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人或以上单数”。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1月10日9时30分”变更为“2025年1月16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与之相对应延期。标书代写
三、原招标公告线下开标地点“****中心3楼****交易中心第10开标室”变更为“****中心4楼****交易中心第5开标室”。标书代写
本公告的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出入的地方,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监督机构:**县房建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735-****413;
招 标 人:****;
地 址:汝****服务中心九楼;
联 系 人:曾鑫;
电 话:166****494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湖区万华路101号;
联 系 人:李浪勇、候莉雯、胡文洪;
电 话:0735-****777、139****8889。
| 文档附件: |
| **县“双向溯源”耒水沿线乡村**综合开发项目一期EPC+O变更公告(1)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