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版)》、《**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办法(2024年版)》的通知(黔卫发〔2024〕11号)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组现场评审,****保健院对专家组提出的评审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经2024年12月27日市卫生健康局办公会审议:****保健院****保健院复评审。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科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8日
联系电话:0851-****2823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