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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根据《**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
一、建议项目范围
(一)建议项目主要包括:
1.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3.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和文化**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决定在本市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5.需要****决定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下列事项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1.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本单位无权决策的事项;
2.法律、行政法规对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重大决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突发事件****机关内部人事、财务、后勤等管理事项。
二、征集时间
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31日。
三、反馈方式
本次建议征集由****办公室负责汇总。社会公众如有建议项目,可以填写《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建议表》(附件),并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信函:****办公室,地址:**市江东中路2号(行政4号楼)5楼。请在信封上注明“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字样,邮编:322000。
2.电子邮箱:****@163.com。
3.传真:0579-****1565。
附件: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建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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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