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12号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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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12号

发布日期:2024-12-3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4〕12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分局交警大队2024年事故鉴定项目

投诉人:****中心

地址:**省**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G4幢A座601室

被投诉人1:****分局

地址:**市**区**路630号

被投诉人2:**捷诚建设****公司

地址:**市**区**大厦506室

相关供应商:****

地址:**市**区**北路83****科技园B栋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被投诉人未能审查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中标服务商“投标人中标后须在**市大市区(**区、**区、****开发区、城南新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固定、独立的检验鉴定场所;实验室、样品室(物证室)、档案室、办公室、接案室、资料室等功能区域划分科学、设置合理,符合工作要求”等要求。2、被投诉人未能审查出中标供应商****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仍要继续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都财购决〔2024〕12号)。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为无效投诉事项,不符合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

****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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