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土告字[2024]073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大洋街道一幅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 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331********1014 |
**市大洋街道新桥头小区北侧、柏叶中**侧 |
10054 |
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48% |
>1.0且≤2.2 |
≥25% |
零售商业40年、住宅70年 |
6500 |
1300 |
| 具体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建设要求: 1、****人民政府****办事处签订《**市新桥头小区商住地块建设回购协议书》,****办事处或其指定的单位回购区块内集中商业用房8000平方米,地下产权机动车标准停车位64只。商业用房回购价格4500元/平方米,车位回购价格120000元/个。 2、该地块项目可不实施装配式建筑。 3、详见《**市大洋街道新桥头小区商住地块规划条件》(临自规条[2024]212号)、《**市新桥头小区商住地块建设回购协议书》。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在**市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或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在**市****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公司申请书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申请人各方均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新公司须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公司。 三、本次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得入选人须5个工作日内,到****利用科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即视为成交,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非**房地产企业须在1个月内在**市内按有****公司,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竞得人在竞得****人民政府****办事处签订《**市新桥头小区商住地块建设回购协议书》, ****规划局及公证处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手续,并按建设协议书约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对本宗地进行开发利用。若竞得人逾期签订上述《**市新桥头小区商住地块建设回购协议书》,则视为违约,无权要求退还竞买保证金。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www.****.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五、出让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20日 (二)报名时间:2025年1月10日9:00时至2025年1月20日15:00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15:00时)标书代写 (三)拍卖时间:2025年1月21日9:00时。 竞买****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有关拍卖出让文件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浏览或下载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六、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付利息。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竞得人须于2025年2月20日前到税务部门缴纳出让金余额总额50%(含定金),余额部分在2025年4月20日前全部付清(不计息)。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公告同时在****网站(www.****.cn)上公布。 (二)咨询电话: 1.实地踏勘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576-****1877) 规划联系人:夏女士(电话:0576-****1879) 2.****利用科:0576-****2056、0576-****2057、0576-****205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特此公告 ****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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