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2024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监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一)更正内容:
1.将原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四、获取采购文件中“(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1月03日,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9:00—12:00,14: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标书代写
2.现删除原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一、项目基本情况(六)采购需求中“项目总投资约1034.6万元”、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中“投标人暂按投资额1034.6万元的工程造价为基数进行测算投标费率,中标人最终获取的监理服务费以工程实际结算总价乘以中标费率计算。”、第四部分“项目总投资约约1034.6万元”。
3.将原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官网”。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
“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在线”。
4.将原****政府采购合同(草案)第一部分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中“3.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034.6万元”、“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034.6万元”。
现更正为:
“3.工程规模:总投资约2.5万元”、“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5万元”。
5.将原****政府采购合同(草案)第一部分协议书五、签约酬金中“投标人暂按投资额1034.6万元的工程造价为基数进行测算投标费率,中标人最终获取的监理服务费以工程实际结算总价乘以中标费率计算”。
现更正为:“投标人暂按投资额2.5万元的工程造价为基数进行测算,中标人最终获取的监理服务费以工程实际结算总价计算”。
(二)更正日期:2024年12月30日
(三)其他内容不变,请各供应商重新获取磋商文件。
三、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3292。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众安大厦11楼
联系方式:张成书、0527-****1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区凯林瑞**大厦商****酒店旁)11楼1113号
联系方式:0527-****8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荣晨(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78****8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