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从自然资告字[2024]18号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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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委托****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请竞买人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挂牌出让须知及相关资料,详细了解本地块有关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25947平方米

宗地坐落

**县加榜乡加榜村那哥寨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0.8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5

绿地率(%)

小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500万元/公顷

土地等级

三类乡镇

估价报告备案号

****324BA0016

现状土地条件

用地红线外“三通”,即通路、通电、通讯。

保证金

100万元

起始价

351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1月31日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02月10日15时00分

备注

该地块还应满足《自然**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2号)相关要求,用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该宗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州)(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网上申请时间及方式:

(一)公告及申请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2月07日。

(二)网上申请前,申请人需先办理诚信入库。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州)进行信息入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州)门户网站“信息入库管理平台→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或自然人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619/****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州)进行申请。

(三)申请人在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获取竞买保证金缴费随机码,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出让文件获取方式:在申请时间内,申请人可在交易平台的“土地交易”招拍挂公告页面底角免费获取,或者诚信入库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平台的“交易文件下载”中免费下载。标书代写

六、保证金缴纳及处置:

(一)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2月30日9时00分至2025年02月07日23时59分(以系统确认时间为准)。

(二)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银行转账。转款时,须从申请人在交易平台诚信库中登记的账户转出,并将保证金随机码准确清楚地填写于转款“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摘要、备注等)中(如:TD****567),若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保证金缴纳则不能入账。

(三****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账 号:050********1234567

行 号:313****05096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尽早登录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四)保证金的处置:竞买结束后,竞得人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的定金,未竞得人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不计利息。

七、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保证金成功缴纳后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竞买人可在挂牌报价模块进行网上报价和查看当前最高报价。该地块的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为:2025年01月3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10日15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提前半小时到****交易中心参加土地揭牌活动。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不设挂牌底价,竞买人自挂牌出让起始价起开始报价,价高者得。

(四)竞买人须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且不可中途撤回。

(五)土地成交价款的缴纳期限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受让人必须在1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剩余土地成交价款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全部交清(不计利息)。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千之一(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六)本次出让宗地实行现状条件下的土地出让,宗地成交后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出让人在2个月内将土地交付竞得人,竞得人对该宗地的规划建设必须按照**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并且竞得人在开发建设前必须到****、****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准建手续后方可动工。

(七)开发建设时限: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并申请竣工验收。

(八)该宗地属标准地出让,除规划指标外还需满足以下工业项目指导性指标: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00万元/亩。二是亩均税收≥6万/亩。三是增加值能耗标准:符合相关管控要求。四是环境标准:符合相关管控要求。

(九)竞得人必须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报名必须报价,后一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报价后才能参加现场竞买。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

出 让 人:****

联 系 人:覃超

联系电话:0855-****100

联系地址:**县丙梅街道**路51号2—3楼

挂 牌 人:****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熊克林

联系电话:0855-****615

联系地址:**省**市博南路5号荷香居3-4栋裙楼

附件:加榜乡加榜村一宗25947平方米挂牌出让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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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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