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省**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中幼林抚育监理 | ||
| 采购单位 | **** | 交易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
| 联系人 | 杨克亮 | 联系电话 | 153****8446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采购方式 | 邀请采购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1-02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1-02 17:30:00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12-31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1-02 12:00:00 |
采购标段信息
| 1 | **省**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中幼林抚育监理001 | **** | 服务类 | 93208.00(元) |
公告内容
**********局的委托,对“**省**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中幼林抚育监理”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拟从**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随机选取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中幼林抚育监理
三、项目内容:完成**八珠乡、樊家川镇、环城镇、木钵镇及曲子镇5个乡镇,263个作业小班的中幼林抚育监理24400亩。
四、招标控制价:93208.00元。
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正、反面)。
4.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免税证明材料)。
6. ****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8. 投标人须提供**市公共**交易诚信承诺书。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人须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监理资质。
八、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 请于2024年12月31日8时30分至2025年1月2日12时00分登****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12时00分。标书代写
3. 竞价时间:2025年1月2日12时00分至2025年1月2日17时30分。
4.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平台上发布。
十、结果公示
1. 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局
联 系 人:杨克亮
电 话:153****8446
地 址:****广场路79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高倩
电 话:183****7606
地 址:**环城镇城南路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