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县2024年乡村**专项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发展)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县2024年乡村**专项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发展****农业农村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的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2024年乡村**专项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发展)项目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序号 |
标段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标段项目编号 |
主要内容 |
工期/检测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
| 1 |
**县2024年乡村**专项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发展)项目 |
**县泉眼岭乡、十家堡镇等 |
****001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2025年1月28日至2025年7月31日,共计184日历天。 |
2.3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2.4施工质量目标:符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吉农建发〔2020〕19号)及国家、**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月份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标书代写
3.4投标申请人****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银行资信证明);
3.5****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省经营主体提供专用信用报告即可);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委托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6日,到**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21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cn/TPBidder)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可通过**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镇树文街25号
联系人:郑鹊
联系电话:0434-****11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宽****街62号5楼517室
联系人:夏一帆
电话:0431-****3448
监督部门:****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