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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补贴项目公示(第二批)的通知
根据《****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3〕197号)、****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凉发改能源〔2024〕120号)及相关规定,现将拟补贴项目公示通知如下:
一、补贴原则
按照省、州下达建设任务共计350枪,其中乡乡全覆盖领域11枪、智慧小区领域75枪、景区领域256枪、其他领域8枪的任务要求,结合任务类型,按照充(换)电设施设备投资补助=核定建设数量x标准功率x平均建设成本x三州地区补贴系数(0.5),并且补贴金额不超过充电桩设备投资金额的50%核定补贴金额。
二、补贴项目
1.**市和源建设****公司****停车场充电站项目,拟补贴122.4万,属于景区建设任务配套资金。
2.**市和源建设****公司****电站项目,拟补贴54.2万,属于景区建设任务配套资金。
3.**市和源建设****公司****停车场充电站项目,拟补贴59.8万元,属于乡乡全覆盖建设任务配套资金。
4.**市和源建设****公司****停车场充电站项目,拟补贴125.15万,属于景区建设任务配套资金。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5年1月6日
如对以上补贴项目有异议,可电话反映相关诉求0834-****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