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相关内容已整改完成,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示:
一、信访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公司查处结果已经公示,本人对以下处理结果有异议:
关于生产工艺变化问题。该公司环评批复内容显示其可以使用油性油墨和水性油墨,其中水性油墨使用量2t/a、油性油墨使用量5t/a、油性油墨稀释剂(正丙脂、乙酸乙酯)使用量2t/a。经查,该公司油墨和稀释剂使用符合要求,无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公司环评PDF文件已发邮箱附件,环评第10页 表 1-6 、1.-7 本项目使用水性油墨。环评第13页 表 2-4 项目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及各材料性质介绍介绍里面 全部是水性油墨(溶剂为水,水性凹印油墨 VOCs 质量占比应小于等于 30%)。请督察组领导仔细审阅该企业环评资料。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11月14日,****政府****政府、****环境局****分局对信访问题进行了再次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包装材料的生产。经查,该公司于2022年8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环境局****分局于2022年8月25日对送审稿受理并公示,在受理公示稿中项目采用水性油墨进行印刷。征求意见期间,该公司因前期市场调查不足、水性油墨附着性不够等原因,****公司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原辅材料、污染物排放等要素进行了修编,环评第10页表1-6、第11页1-7中增加项目涉及油性油墨使用的表述,第13页表2-4项目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中增加油性油墨使用量为5t/a,油性油墨稀释剂使用量为2t/a。****环境局****分局于2022年9月28日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了审批,在审批意见中对使用油性油墨产生的危险废物也进行了明确,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油墨桶、废油性油墨稀释剂桶等危废收集后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
1、********政府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维护,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及验收中污染防治措施要求,依法依规生产,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2024年12月25日,****联合羊山镇环保所到达现场,该公司已落实**市于2024年12月23日0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橙色预警“停产”措施。产生的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按要求委托处置。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政府反映。
联系电话:0537-****791 0537-****210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8日,共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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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