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年入洗原煤120万吨洗煤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24年2月开工建设,2024年10月本项目各项环保设施均已建成,并可正常运行,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1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以及**省环保厅文件《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与排污许可街接管理工作的涌知》的有关要求,现组织“****扩建年入洗原煤120万吨洗煤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单位通过网站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单位,专家及个人对本项目设施及运营过程中的相关环境问题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括
项目名称:****扩建年入洗原煤120万吨洗煤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黑龙关镇碾沟村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年入洗原煤120万吨
建设历程:2019年4月,**核清****公司编制完成了《****扩建年入洗原煤120万吨洗煤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4月28日,****保护局以蒲环审函[2019]19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我公司于2024年11月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11月4日进行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有效期自2024年11月4日至2029年11月3日。
本项目于2024年2月开工建设,2024年10月建设完成。本次验收范围包括主体工程(120万吨/年洗选生产线)、辅助工程(工作及生活区)、储运工程(原煤库、精煤库、副产品库)、公用工程(供水、供电、供热)和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固废)等,不包括矸石堆场(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项目概括
本项目的环保设施验收工作,最终明确以下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扩建年入洗原煤120万吨洗煤生产线建设项目严格落实了环评及环保部门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各项环保设施基本建设完成,在加强环境管理情况下,运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能够长期稳定排放,符合验收条件和要求。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强
联系方式:158****9689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