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类型:拍卖-公告 | 所属行业:其他设备 |
| 所在区域:**-** | 价格:报价/竞价 |
| 拍卖时间:2025-01-07 | 发布时间:2024-12-31 |
开拍时间:2025-01-07 10:00
****将于2025年1月7日10时起至2025年3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省****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com/0757/01,户名:****)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执行案号:(2024)粤0606执15355号】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
5020对流水平玻璃钢化炉、直线磨边机等设备一批,经现场勘察,机器设备于现场勘察日均处于停用状态,部分外观较差,部分外观一般,现存放于**省**市**区狮山镇大圃颜峰聚龙工业区**市伯****公司厂房内。
现特别提示意向竞买人,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启用日期等以现场实物为准,设备的拆卸、安装、使用等事项及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变卖价人民币537000元,保证金人民币107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5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资格及禁止】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竞买人须****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持续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逾期提交或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变卖成交裁定书的,法院不予准许。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3.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在变卖成交之日****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证明提交至本院执行局(地址:**市**区大良街道**路25号)。逾期提交或经审****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条件的,买受人请求出具变卖成交裁定书的,法院不予准许。
4.拍卖(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在竞价程序结束前在线预缴变卖款项,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5.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共同到****执行局办理共同出资参与变卖申请和委托变卖手续(最迟于变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180****0556)。
6.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委托竞买人及受托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共同到****执行局办理委托变卖手续(最迟于变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180****0556)。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7.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最迟于变卖开始前****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8.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9.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通知】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详见本网页变卖信息公示的“优先购买权人”一栏。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四、【竞价规则】
1.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日,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无人出价)。
2.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财产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示】
1.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
2.本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对本次****法院和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不作保证或担保。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竞买人务必在参拍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状,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变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4.本院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如标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变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变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5.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要求的,请竞买人****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6.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编号为(2024)****号民事判决书。
六、【税费负担】
1.对变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对成交标的办理过户手续所应缴的相应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出让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滞纳金)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变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按二手房交易方式计征税费,变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
2.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成交确认、所有权转移】
1.变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上公示。
2.变卖成交以及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本院负责向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按照当地的过户手续办理流程,****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因办理标的物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八、【重要提示】
1.竞买人须在参拍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
2.变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
3.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变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公示的车辆环保标准、排放标准等信息仅供参考,如意向竞买人竞得车辆后将车辆从原登记地迁出,迁入异地进行登记的,请自行核实该是否符合入户地登记标准,自行承担异地无法入户登记的风险。
九、【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看样联系电话:****284666
需预约看样的,请于2025年1月6日前电话联系咨询看样时间及地点。特别提醒如有特殊情况,****法院工作实际和报名人数,对集中看样作适当调整。
请有意竞买者务必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看样,届时工作人员将统一对有意竞买者的疑问一一答复。
十、【变卖预缴款锁定及余款支付】
1.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变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2018年至2024年11月,本院已对170名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予以罚款。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本院移送强制执行,并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进行信用惩戒。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
2. 拍卖(变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变卖成交的,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变****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须在成交之日起5****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顺**晖支行;账号:444********029********68792,并注明“执行案号:(2024)粤0606执15355号;款项性质:变卖余款”,如委托他人代交变卖余款的,请一并注明“代XX交款”字样)。如通过网拍平台一键贷款/线上贷款渠道申请贷款以支付变卖余款的,竞买人亦须按照上述指**期将****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逾期未足额支付变卖余款的,根据《****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将按悔拍处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对竞买人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予以罚款、拘留等。
竞买人如有贷款需求的,****银行咨询,是否符合贷款要求、贷款金额以及****银行审查决定。特此提示,****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支付变卖成交余款的,亦须按照前款指**期将****法院指定账户,如银行因竞买人的贷款条件、贷款要素、****银行额度、放款审核等情况无法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发放贷款的,请竞买人按照前款指**期自行支付,未能支付的,将按悔拍处理并追究竞买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1.****银行****分行,联系方式:黄经理 158****8168,冯经理 0757-****1070
2.****银行****公司
大良支行,联系方式:陈经理 0757-****7749、158****7819
伦教支行,联系方式:麦经理 0757-****2654、131****0243
陈村支行,联系方式:陆经理0757-****8272、138****5008
北滘支行,联系方式:梁经理 0757-****0394、137****2508
乐从支行,联系方式:冯经理 0757-****2093、133****9493
勒流支行,联系方式:叶经理 0757-****7223、135****6675
**支行,联系方式:孔经理 0757-****3523、180****1652
杏坛支行,联系方式:梁经理 0757-****1835、158****2698
均安支行,联系方式:欧阳经理 0757-****2617、134****7011
容桂支行,联系方式:黄经理 0757-****5123、136****8805
3.****银行****公司
****支行,联系方式:吴经理0757-****2436、罗经理0757-****6129、霍经理0757-****6149
****勒流支行,联系方式:梁经理139****1208、0757-****3921,郑经理135****2200、0757-****3771
4.****银行****分行,联系方式:何经理150****9437、廖经理189****8828、梁经理139****0286
5.****银行****公司
**分行,联系方式:邓经理177****3888
**小王布支行,联系方式:吴经理139****6560
6.****公司**分行,联系方式:吴经理0757-****9547、卢经理0757-****9447
7.****公司**分行,联系方式:潘经理137****7370、邵经理134****4441
十一、【大额变卖预缴款交纳】
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其他】
1.根据《****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本次变卖所委托的拍辅机构为****,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对于本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注销他项权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3.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联系承办人交接变卖财产,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变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本次变卖的公告及须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法院承办人联系电话:0757- ****2665
****小组联系电话:180****0556
网拍监督邮箱:fy_yzxx@shunde.****.cn
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服务专线:400-****-2870
竞拍流程指引:http://www.****.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cn/
**法院执行网:http://sdfyzxw.****.cn/
****小组地址:**市**区大良街道**路25****法院执行局
标的物详情请自行查阅附件(附件信息仅供参考)。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变卖人对变卖财产所作的说明、提供的图片和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变卖财产的任何担保。
(以下资料摘取自:佛兴评字[2024]091248号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参考)
一、评估对象
(一)评估对象
根据资产评估目的,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是:****拟进行财产处置涉及**市伯****公司存放于**省**市**区狮山镇大圃颜峰聚龙工业区**市伯****公司厂房内的机器设备一批的市场价值。
(二)评估范围
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经济行为对应的评估范围为:**市伯****公司存放于**省**市**区狮山镇大圃颜峰聚龙工业区**市伯****公司厂房内的机器****法院提供的查封财产清单及现场勘查情况为准)。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三)主要资产概况
根据法院提供的《****查封财产清单》以及现场勘查情况,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共计5项、5台(套)设备,为被执行人(产权持有人或资产占有方)**市伯****公司存放于**省**市**区狮山镇大圃颜峰聚龙工业区**市伯****公司厂房内的机器设备一批。
本次评估涉及资产为被执行人(产权持有人或资产占有方)**市伯****公司所持有的机器设备一批。本次评估,经委托人与申请执行人沟通,于勘察现场获取了机器设备的采购合同,经与申请执行人******公司沟通、核实,本次评估涉及的涉案资产中其中四台机器设备(包括一台5020对流水平玻璃钢化炉、一条4028 数控玻璃切割线、一台1600四边磨边机、一台直线磨边机)的账面原值合计 1,975,000.00 元,此价格未知是否含税;涉案资产中其中一台LD电动葫芦单梁起重机的账面原值为124,000.00 元,此价格为不含税价。
根据法院提供的《****查封财产清单》记载,本次评估涉及资产为被执行人**市伯****公司存放于**省**市**区狮山镇大圃颜峰聚龙工业区**市伯****公司厂房内的机器设备一批,经实地勘察,具体勘察情况如下:
该生产设备位于**省**市**区狮山镇大圃颜峰聚龙工业区**市伯****公司厂房内,共计5项、5台(套)设备,具体如下:
1、5020对流水平玻璃钢化炉,数量:1台,组合设备、实为一整条生产线,最大加工宽度约2100mm,生产厂家:****,组合设备、实为一整条生产线,生产日期:2020年10月,购置合同账面原值为1,280,000.00元;经现场勘查:该机器目前处于停用状态,外观成色较新,无明显被破坏的情况。
2、4028 数控玻璃切割线,数量:1台,为组合设备、实为一整条生产线,外形尺寸:5200*3600*1400mm,生产厂家:****,生产日期:2018年10月,购置合同账面原值为 260,000.00元;经现场勘查:该机器目前处于停用状态,外观成色较差,无明显被破坏的情况。
3、1600四边磨边机,数量:1台,为单台设备,规格型号:最大玻璃加工尺寸1500mm,生产厂家:****,生产日期:2018年5月,购置合同账面原值为380,000.00元;经现场勘查:该机器目前处于停用状态,外观成色较差,无明显被破坏的情况。
4、直线磨边机,数量:1台,为单台设备,规格型号:ZM-11A,生产厂家:****,生产日期:2020年10月,购置合同账面原值为55,000.00元;经现场勘查:该机器目前处于停用状态,外观成色一般,无明显被破坏的情况。
5、LD电动葫芦单梁起重机,数量:1台,为单台设备,规格型号:最大起吊重量为2.8吨,生产厂家:**市****公司,购置日期:2020年12月,购置合同不含税价为124,000.00元;经现场勘查:该机器目前处于停用状态,外观成色一般,无明显被破坏的情况。
二、评估结果
**南兴宇房地产与****公司受****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经过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在本评估报告所述之评估目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拟进行财产处置涉及**市伯****公司存放于**省**市**区狮山镇大圃颜峰聚龙工业区**市伯****公司厂房内的机器设备一批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09月03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果如下:人民币玖拾伍万捌仟伍佰元整(RMB958,500.00)。
**省****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com/0757/01,户名:****)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竞买提示】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竞买原则】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资格】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拍卖(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交纳变卖预缴款,取得竞买资格。
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竞买人须****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参与竞拍的,即视为买受人作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竞价规则】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日,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财产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变卖预缴款交纳】竞拍前竞买人的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变卖成交的,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变****法院指定账户。
六、【标的物瑕疵】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变卖人对变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变卖财产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本院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变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七、【余款支付】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变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变卖预缴****法院指定账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八、【悔拍】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变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税费负担】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
十一、【禁止扰乱变卖秩序】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暂缓、中止、撤回拍卖(变卖)】根据法律规定,有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法院可以在变卖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变卖)或撤回拍卖(变卖)。
十三、【送达地址确认】为便****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须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未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地址、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等,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者未能及时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送达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五、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邮箱:fy_yzxx@shunde.****.cn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0****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