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交投公司】安吉县县域绿色综合供能网工程之南北庄加油站设计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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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县域绿色综合供****加油站设计项目澄清01

请各交易申请人仔细阅读,凡本澄清文件与交易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一、交易文件第四章第八条及第三章第八条中的设计费支付方式:

付费次序

占相对应各分项费用比例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1

40%

待初步设计阶段完成后30个工作日

2

50%

待施工图图审完成后30个工作日

3

10%

待工程竣工验收后30个工作日

因本项目存在不确定性,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项目停止的支付合同价的20%作为补偿。

更改为:

本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定稿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完成图审后3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启动建设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尾款。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本项目取消建设,则凭借初步设计成果稿支付合同金额的20%。

二、第三章第九条的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合同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修改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支付条款按8.1执行】。

其余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2024年12月31日

南北庄设计澄清函001.pdf

12.31最终版(修改)--安**县域绿色综合供****加油站设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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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答疑公告
【浙江省﹒湖州市﹒交投公司】安吉县县域绿色综合供能网工程之南北庄加油站设计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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