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类型:拍卖-公告 |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
| 所在区域:**-** | 价格:报价/竞价 |
| 拍卖时间:2025-01-08 | 发布时间:2024-12-31 |
开拍时间:2025-01-08 10:00
****将于2025年1月8日10时至1月9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标书代写http://zc.****.com****银行****分行十二辆公务车辆(不含车牌)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2025年1月8日10时至1月9 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物:****分行十二辆公务车辆(不含车牌)。
二、重大事项披露
****银行****分行十二辆公务车辆(不含车牌)。车辆所有人为****,使用性质为非运营,具体车辆信息见附件。
本次竞价以实物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信息有出入,竞买成交价不作调整。转让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车辆权属单位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中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且缴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价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三、竞价规则:每台车同时单独起拍,起拍价格为评估价,保证金:为起拍价的20%,加价幅度:人民币贰佰元整或整倍数,具体详见下表:
四、保证金交纳及竞价款余款:
(一)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竞价余款请在2025年1月15日之前(拍卖成交后 5 个自然日内)完成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订单】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三)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请有意竞买者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车辆相关政策,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转让方有权对竞价成交后的竞得人资格进行审核,并最终以转让方审核结果为准。如竞得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等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没收竞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八、车辆过户:
(一)本次处置车辆的提档过户手续,由车辆权属单位协助买受人办理。**资产平台服务费、办理提档过户各项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车辆落户地为**的,买受人为非**市居民户籍的,过户时需提供**市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买受人为法人的《营业执照》地址须在**市。
(三)落户到**市以外的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过户入籍有不同规定,请买受人自行详细了解当地的车辆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管理所不接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权属单位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四)买受人在办理提档过户手续后,方可提取车辆。外地买受人不能亲自现场提车的,****公司办理提档提车手续。提档提车手续办理完毕视为车辆已正式交付,需托运的车辆因物流造成损毁、灭失等后果由买受人负责。过户提档及物流代办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车辆过户时年审逾期的,须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车辆年审过户手续。
九、提取车辆:
(一)买受人办理提档过户手续后,凭相关资料到车辆权属单位办理提车。
(二)本次转让车辆为现状转让,买受人提车后,车辆出现的任何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九、其他提示:
(一)竞价拍卖物品竞价后,概不退换,请竞买人谨慎竞拍!
(二)所有转让车辆均按标的现状展示及转让,买受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到展示现场对车辆现状、配置和相关信息进行实地查验,并慎重选择转让车辆和出价。淘宝网对车辆的描述和相关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其与车辆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以车辆交付时的实际情况为准,竞买人对发布信息有疑问的应当向工作人员提出咨询,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此知悉和接受,对发布的车辆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
(三)竞价结束后付清尾款,签订《车辆转让协议》,办理车辆提档过户手续后,买受人请按拍卖人指定的时间内进行提货。逾期提货产生标的物可能发生的质变、损毁、灭失等后果及一切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同时将会支付额外的保管、仓储等费用。
(四)拍卖人对竞价标的物交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及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一旦发生,任何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物交付后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交割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先生 020-****3378
**资产区域联系人:弈小姐186****6830
**资产客服热线:400-****-2870
****
2024年12 月30日
| 标的情况表(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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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分行十二辆公务车辆(不含车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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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物权证情况 |
车辆行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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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有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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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的文件 |
1、行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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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车辆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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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性质 |
非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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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牌号 |
详情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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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物状况 |
已行驶里程数(公里) |
详情见附件 |
| 钥匙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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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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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限制情况 |
1、无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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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无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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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物介绍 |
车辆类型 |
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轿车 |
| 初次登记日期 |
详情见附件 |
|
| 外廓尺寸(mm) |
详情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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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动机号 |
详情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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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识别代号 |
详情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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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章记录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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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情况 |
标的具体情况以交付时的实物为准,过户是否有限制的相关事宜请竟买人****车管所,慎重决定是否购买,****分行对此不负责任。 |
****将于2025年1月8日10时至1月9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标书代写http://zc.****.com****银行****分行十二辆公务车辆(不含车牌)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
转让标的:****分行十二辆公务车辆(不含车牌)。
2.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
3.竞价时间:2025年1月8日10时至1月9日10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4.竞价起始价:详见下表;报价的加价幅度以200元整的整数倍数。
5.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为起拍价的20%。****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价保证金,****银行****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指定账户。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在竞价活动结束后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6.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1月15日之前(拍卖成交后5个自然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完成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7.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通知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9.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10.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1.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资产转让申请提交****后,未实际在****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所****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12.本竞价须知由****负责解释。
注:该资产成交后,**资产将收取一定的软件服务费用,该费用由买受人支付,具体支付标准请参考页面,具体金额由**资产实际出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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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