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城南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

审批
新疆-喀什-叶城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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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2-31

项目名称 ****停车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南环路与肖塔渠南路交叉口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0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艾合买提江﹒西热甫
联系人 陈嘉颖 联系电话 150****3180
项目投资(万元) 3800 环保投资(万元) 1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1-15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县县城**,****停车场1座,占地面积约4公顷,停车位面积约11000平方米,停车位约300个,充电桩约20个,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中产生的扬尘采取水管洒水、喷水降尘措施后通过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场地地面降尘。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土石方部分用于回填,剩余部分运至弃土堆放场,作为建设取土土源。施工时堆放的土石料要采取遮盖、拦挡等防冲措施,避免被雨水冲入街道。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垃圾要集中处理,不能随便遗弃于外,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晚作业,防治噪声扰民。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开挖地段,施工完成后进行恢复并完善绿化。
承诺:**** 艾合买提江﹒西热甫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艾合买提江﹒西热甫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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