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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CRRT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三、商务条款七 验收 中第1.2条标书代写 | 1.2货物生产日期要求:交货时,距货物生产日期不超过30个月(以产品标签、标识或出厂证明资料为准)。 | 1.2货物生产日期要求:交货时,距货物生产日期不超过6个月(以产品标签、标识或出厂证明资料为准)。 |
| 2 |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三、商务条款十四违约责任 中第2条标书代写 | 2货物生产日期不满足本合同要求的,则构成违约。交货时,距货物生产日期超过12个月且不满30个月的,违约款金额=违约货物分项价格×货物生产日期违约超出时长(月)/货物使用期限(月)(①货物生产日期违约超出时长不足1个月的,按1月计;②货物使用期限10年及以上的,按10年计)。货物无法定使用期限的,违约款金额=违约货物分项价格×2%×违约超出时长(月)(不足1月按1月计)。交货时,距货物生产日期已超过30个月的,合同自动解除,卖方须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款。 | 2货物生产日期不满足本合同要求的,则构成违约。交货时,距货物生产日期超过6个月且不满12个月的,违约款金额=违约货物分项价格×货物生产日期违约超出时长(月)/货物使用期限(月)(①货物生产日期违约超出时长不足1个月的,按1月计;②货物使用期限10年及以上的,按10年计)。货物无法定使用期限的,违约款金额=违约货物分项价格×2%×违约超出时长(月)(不足1月按1月计)。交货时,距货物生产日期已超过12个月的,合同自动解除,卖方须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款。 |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南白象温附一新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维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19
质疑联系人:朱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夏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1815
质疑联系人:李博
质疑联系方式:0571-****1817
3.****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