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2025年一季度最小单元网格、特殊区域及雪茄烟零售点合理布局
动态调整结果公示的通告
**区经营户:
按照《**省**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官烟局〔2024〕7号),经按照文件标准测算和相关工作流程,现将《**省**市**区最小单元网格零售点合理布局公示表(2025年一季度)》、《**省**市**区特殊区域零售点合理布局公示表(2025年一季度)》和《**省昆****专营店零售点合理布局公示表(2025年一季度)》向全区公示(详细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月8日,公示期满后执行。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政策咨询事宜。2025年1月2日上午9:00分起,将分别在**区烟草专卖局办公楼一楼(**区春城路278号****服务中心四楼烟草窗口(**区云秀路2898号)设置咨询台,对本季度的公示内容进行现场咨询**策解答,请前来咨询经营户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公示期间经过书面审查后,符合本季度规划的,填写《****烟草制品零售点集中摇号申请表》。不符合本季度规划的,暂不接收本季度新办申请资料和集中摇号申请资料。
2.集中摇号事宜。按照《**省**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官烟局〔2024〕7号)第四章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对辖区内实行数量限制的零售点布局采取“集中摇号制度”。
公示期结束后,在符合本季度公示规划(详见附件)的原则下,申请人应于2025年1月9日早8:30分起,在**区烟草专卖局办公楼一楼(**区春城路278号)进行集中摇号,采取抽签领号的方式决定后续预审核及实地核查顺序,如:张先生在1月1日-8日公****经营店铺位于甲街道,甲街道在本季度属于“未饱和区域”,可以新办5户,但该区域同时有8人符合,最终将以抽签形式决定后续预审核及实地核查的顺序。鉴于以上情况,请在此次公示期结束后,相关符合办理的零售户,于2025年1月9日早8点30分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到**区烟草专卖局按街道进行抽签取号,于2025年1月9日早10:00分(含)截止,最终按照抽签取号的顺序进行预审核及开展实地核查工作。此外,于2025年1月9日早10:00分(不含)后前来递交预审核资料的,按递交申请时间顺序进行取号,并填写《****烟草制品零售点新办预审核申请表(未参加集中摇号)》。本季度公示后形成的摇号顺序号、排队顺序号等,仅在本季度有效。下季度公示后,按流程开展新的摇号及排序工作。
附件1:**省**市**区最小单元网格零售点合理布局公示表(2025年一季度)
2:**省**市**区特殊区域零售点合理布局公示表(2025年一季度)
3:**省昆****专营店零售点合理布局公示表(2025年一季度)
附件1:**省**市**区最小单元网格零售点合理布局公示表(2025年一季度)
附件2:**省**市**区特殊区域零售点合理布局公示表(2025年一季度)
附件3:********专营店零售点合理布局公示表(2025年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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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