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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与排污许可衔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环发(2017)53号、****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市环函(2019]438号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我单位就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喷漆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概要:********示范区******园区8号路,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N37°40\'38.295",E112°39\'22.854",2023年5月委托****公司编制完成了《****喷漆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6月2日,****开发区分局对该项目予以批复,批复文号为市环开函[2023]32号;2024年7月29日,****对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进行了变更,登记编号为:****,有效期:2024年07月29日至2029年07月28日。
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废,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现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已编制完成,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27日(20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和各界人士进行查阅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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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