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排水防涝应急设施设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市****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潼发改审【2023】3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包括联合疏通车1辆、拖车式潜水泵2 台、防洪挡水板200块,雨量计2套,无线井盖异动满溢传感器20套,投入式液位计15套,流量计81套,摄像监控设备73套,在线水质监测仪48套,改造建设排水防涝监测控制室及会议系统,采购前端感知和数据**管理服务等工作(本标段实施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70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73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硬件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软件平台开发、平台调试、平台部署、使用培训、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实施及服务内容详见项目需求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及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12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委托
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公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公司出具的投标授权函,授权后其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公司负责人代替。总公司仅能****公司进行投标,****公司****公司同时参与投标,提供授权书原件备查。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要求;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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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金佛大道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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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东**路333号2幢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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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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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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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6319 | 联系电话: | 177****5315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