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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幼儿园管理实施细则》(罗教规〔2023〕1号)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10月份组织开展2025****幼儿园申报工作,并于11-12月****幼儿园进行评审,以及对根据《****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罗教〔2017〕8号)****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进行期满考评工作。经考评组实地检查、查验资料、评审打分以及区外专家复核,拟定深****幼儿园等22所幼儿园为2025****幼儿园,****幼儿园续签为****幼儿园,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4日。
若对所列公示对象有异议的,****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并提供具体事实。凡不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不提供具体事实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电话:****5720;
联系地址:**区贝丽北路1****教育局10楼1009室;
邮政编码:518020
****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