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氯化铝定点供应采购项目澄清公告(第1次)
发布日期: 2024-12-31
| 项目名称 | ****聚合氯化铝定点供应采购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交易分类 | 货物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区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聚合氯化铝定点供应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12-26
二、答疑信息
****聚合氯化铝定点供应采购项目答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5日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及答疑文件。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质疑事项:1、投标人近3年任意自然年度内(即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中的任意一个年度)承担过聚合氯化铝采购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350万元的供货业绩。该条款设置与《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相违背,该条款以3年项目总预算2700万的50%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过高具有明显歧视性。
答复内容:投标人资格条件 3.4变更为:3.4投标人近3年任意自然年度内(即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中的任意一个年度)承担过聚合氯化铝采购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450万元的供货业绩。
2、投标人近 3 年任意自然年度的任意一个年度(即2021年1月1 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2022年12 月31日、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中的任意一个年度)承担过类似项目(聚合氯化铝)累计合同不少于1890万的业绩,计12分,累计合同不少于1350万的业绩,计9分。该条款业绩要求明显过高,设置有明显针对性。
答复内容:评标因素及标准中 类似业绩变更为:投标人近3年任意自然年度的任意一个年度(即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2022年12 月31日、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中的任意一个年度)承担过类似项目(聚合氯化铝)累计合同不少于630万的业绩,计12分,累计合同不少于450万的业绩,计9分。标书代写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担保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四、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人:****
地 址:**市**区人民中路6号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731-****2902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湘江新区麓谷街道**路662****科技园二期16栋303室
联系人:刘柏翠、刘柏柳、莫丹
邮 编:410000
电 话:0731-****4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