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自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11月11日,对****办事处2020年至2022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重点围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决策部署情况、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等方面开展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办事处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办事处****政府****机关,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县委、县政府授权,依法履行辖区内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安全稳定等综合管理职能,统筹协调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截至2022年底,核定行政编制23人,实有23人;核定事业编制43人,实有36人。****办公室、****办公室、****办公室等6个办公室。****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中心等6个事业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159.23万元,业务活动费用1216.82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499.53万元,业务活动费用553.89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542.48万元,业务活动费用880.61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办事处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的财政收支情况,财政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和内控制度的规定,本次审计也发现向非预算单位拨款、列支非本单位支出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向非预算单位拨款47万元
****办事处2020年至2022年****管理所、****派出所等非预算单位拨款47万元。其中:2020年****管理所拨款2万元;2021****派出所拨款20万元;2022****中学拨款5万元、****派出所拨款20万元。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办事处于2024年11月7日印发《月亮湾街道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新月政〔2024〕171号),加强预算资金的支出管理。
(二)列支非本单位支出33.55万元
****办事处2020年至2022****派出所心理疏导室装修、派出所围墙费用等非本单位支出33.55万元。其中:列支派出所心理疏导室装修11.51万元、巡防队员工资10.70万元、围墙费用5.82万元;列支3名劳务派遣人员企业养老保险5.52万元。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办事处于2024年11月7日印发《月亮湾街道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新月政〔2024〕171号),加强预算资金的支出管理。
****政府采购手续82.48万元
****办事处2020年至2022年喷泉改造、法律服务、购买劳务等82.48****政府采购手续。其中:****广场喷泉改造项目款7.8万元、法律服务费6万元、****公司劳务费68.68万元。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办事处于2024年11月7日印发《****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新月政〔2024〕170号),规范采购活动中的内部权力运行。
(四)原始凭证不完整列支4.78万元
****办事处2020年至2022年无租车合同列支租车费用等支出不规范4.78万元。其中:无租车合同列支租车费用3.94万元、无领取清单列支20套键鼠费用0.84万元。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办事处于2024年11月7日印发《月亮湾街道财务管理制度》(新月政〔2024〕169号),规范财务人员审批职责。
(五)信访工作机制不健全
****办事处信访工作机制不健全,未建立健全信访信息分析研判、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2020年列支9人信访救助19.64万元,2021列支7人信访救助17.00万元,2022年列支3人信访救助3.35万元。发放信访救助金适用范围、救助标准不一,最高9.5万元,最低0.17万元。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办事处于2024年11月7日印发《月亮湾街道信访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新月政〔2024〕173号),成立信访****委员会,明确了信访救助资金申报、审核、审批、支付流程。
(六)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4.70万元
****办事处2020年至2022年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4.7万元。其中:2020年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住宿费0.6万元;2021年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住宿费1.72万元;2022年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住宿费支出2.38元。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办事处于2024年11月7日印发《月亮湾街道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新月政〔2024〕172号),进一步规范公务卡的使用。
(七)合同签订不规范3.23万元
****办事处2022年合同签订不规范3.23万元。其中:列支新****公司宣传版面费2.33万元,其合同未约定数量、未签订日期;列支**县****公司租车费0.90万元,无租车数量、使用日期、使用地点等具体信息。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办事处于2024年11月7日印发《月亮湾街道财务管理制度》(新月政〔2024〕169号),规范合同签订内容。
(八)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截至2023年12月底,****办事处未按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办事处于2024年11月7日印发《月亮湾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新月政〔2024〕168号),明确内审工作任务、职责、组织管理等。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逐项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截至目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