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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关于开展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服务能力等级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据《**省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等级建设评价标准(2021版)》,我委按照单位申报、县区推荐、市级现场评价的程序,对各县区申报的中医馆推荐单位进行了现场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人民医院、****服务中心、****医院、**医院、****卫生院5家为四级中医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9日。
监督电话:0527-****9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