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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南塑胶新材料**项目工程勘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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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
华南塑胶新材料**项目工程勘察
(招标编号:WQDZMA****1715)
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4年12月26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及**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的“华南塑胶新材料**项目工程勘察”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第一章8 其它说明 8.1 修改为: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市公共**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标书代写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电话:0769-****0392;
地址:**市樟木头镇金河沿河路63号1号楼。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公司。
联系电话:0769-****0392;
地址:**市沙田镇保税大厦6楼606。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