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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市**区**镇檀林路42****集团A座3楼 | 5,328,000.00元 | 99.44 |
采购包1****社区)生活垃圾直运服务项目采购):
服务类(****)
| 1-1 | 清扫服务 | ****社区)生活垃圾直运服务项目采购 | 石亭街道位于**市芗**北郊,东临南坑街道,西靠天宝镇,南接于北环城路,北与浦南镇毗邻距**市区7公里。本项目为辖区内作业总面积约****716.1(㎡)㎡,其中一片区:丰乐社区、北斗社区等9****工业园面积约437149.8㎡;二片区:田边社区、蔡前社区等15社****社区居委会面积约993566.3㎡,项目作业地点距离****发电厂平均单程运距约15公里 | 均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及要求执行 | 服务期间为合同签订后三年 | 项 | 验收合格 | 5,328,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韩秋强 |
| 评审专家: | 黄雪嫔 、 张金霖 、 李占林 、 商群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及闽招协[2021]3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 小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按中标金额的1.5%*85%计取;中标金额100万元-500万元的,按中标金额的0.8%*85%计取。中标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的,按中标金额的0.45%*85%计取。专家评审费按文件规定由采购人支付。②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将代理服务费以转帐、电汇、现金等方式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银行帐号: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分行;银行账号:000********0201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社区)生活垃圾直运服务项目采购:4.120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2、**市****公司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标处理。
名称:****
地址:石亭南路17号
联系方式:139****4452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芗**欣隆盛世外滩A区3幢203号
联系方式:0596-****768 、181****222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蔡、小陈
电话:0596-****768 、181****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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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