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文机关: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0-06-12 |
| 发文字号: | 江农发〔2020〕63号 | ||
HJSD-2020-0001
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政府实施“争先创优”行动部署安排,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生猪增产保供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生猪增产各项举措,大力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六化”引领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全力以赴优政策、强信心、提规模、促转型,****养殖场增养补栏、提升改造,力争2020年全市生猪存栏17万头,出栏36万头,产能39.5万头;2021年全市生猪存栏18万头,出栏39.5万头,产能40万头;2022年全市生猪存栏19万头,出栏40万头,产能40万头。
二、支持政策
(一)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加强非洲猪瘟等重点动物疫病防控,深化推进生猪产业全链条严管“百场引领、千场提升”行动,强化检验监测、调运监管,全面提升生物安全水平,加强种猪、仔猪统筹调度和调运管理。****养殖场****中心和****中心。
(二)加大引种支持力度。自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存栏200****养殖场引进符合省补助标准的种猪,在省财政每头500元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每头1000元的配套补贴。
(三)支持**大型规模场。鼓励按照“六化”标准,建设现代化、****养殖场。在2020年12月31日前**成设计产能在万头以上,并经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验****猪场,按每出栏万头给予100万元的奖励。省级和地方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鼓励规模场改造提升。****猪场全面改造提升,在疫病防控、消毒运输、无害化处理、污染治****养殖场内外农用地(不含永久基本农田)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给予办理设施农用地。支持养殖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生猪养殖企业采取收购、入股、租赁、**、代管等形式,进行并购重组,****养猪场,实现“小变大、大变强、强变优”。
(五)强化保险信贷保障。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将政策性生猪保险中的育肥猪保额由现行的600元/头、900元/头提高为900元/头、1200元/头,能繁母猪保额由现行的1000元/头提高为1500元/头,费率等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支持养殖场“能保尽保”。在政策性保险基础上,推广实施生猪养殖商业补充保险,对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引进种猪、仔猪增养补栏,并投保生猪养殖商业补充保险的,给予保费40%的补贴。对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规模场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生产流动与改建资金贷款,由省级以上财政给予3%的贴息补助。
本政策意见实施期为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
2020年6月11日
**** 2020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