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25条和《**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于 2024年8月15日批复****征收集体土地0.2871公顷。依据《****政府关于**县2023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4〕731号),****政府批复的征收土地方案具体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县2023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
征收本批次用地位置位于王店镇周营村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本次征收王店镇周营村集体土地0.2871公顷,其中二组集体土地0.0544公顷,三组集体土地0..2327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王店镇周营村按照69万元/公顷;社保费按照64.2万元/公顷标准执行。
五、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农业人口安置主要采取货币安置办法,将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直接支付给被征地村组群众。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2日
内自然资[2024]号
******局
关于**县2023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政府关于**县2023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4〕731号)批复的征收土地方案,******局****政府、****村委经对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及国土**部10号令《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八条规定,经****批准现将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面积
本次征收王店镇周营村集体土地0.2871公顷,其中二组集体土地0.0544公顷,三组集体土地0..2327公顷。
二、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王店镇周营村按照69万元/公顷;社保费按照64.2万元/公顷标准执行。
三、土地补偿费用使用与管理
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原则和分配比例,要严格执行《****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 (豫政办[2006]50号),征地补偿费用分配方案要经过被征地单位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批准。
四、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农业人口安置主要采取货币安置办法,将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直接支付给被征地村组群众。
五、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