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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区、南浩村、曲滩村、义合村雨污分流整治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对****区、南浩村、曲滩村、义合村雨污分流整治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印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乡振组办〔2020〕2号)、《****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和《关于同意义合镇申报2024年乡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入库的函》(东农农函〔2024〕125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投资总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区、南浩村、曲滩村、义合村雨污分流整治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2-441625-16-01-307977)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DN50-DN400雨污管网、污水检查井、小方井,**三级化粪池,**混凝土地坪及破除修复路面。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61.71万元(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59.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6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关于印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乡振组办〔2020〕2号);《关于同意义合镇申报2024年乡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入库的函》(东农农函〔2024〕125号)。
六、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区、南浩村、曲滩村、义合村雨污分流整治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