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1 | 标段名称 | 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2月7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工程 | ||||||||||||||||||||||||||||||||||||||||||||||||||||||||||||||||||||||||||||||||||||||||||||||||||||||||||||||||||||||||||||||||||||||||||||||||||||||||||||||||
| 公告信息 | 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发展需求,并经射****办公室射政服投资备[2024]948号备案立项,拟实施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实施,招标人根据项目建设内容与特点,以及项目进度要求,拟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采用总承包发包方式实施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该项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 1.2项目名称: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1.3标段名称: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1.4项目地点:****创业园。 1.5项目建设用地、建设规模及相关指标: (1)本项目建设用地约43.58亩,分两个地块(其中:1#地块用地面积约33.45亩,2#地块用地面积约10.13亩)。 (2)1#地块拟建设4栋标准化(无尘)厂房、以及危废仓库(1层)、门卫、给排水、供配电、道路、绿化、停车场、蒸汽管道等辅助工程等。 (3)计划总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其中:1#地块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2#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 说明:本次招标的“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为1#地块建设范围内的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1.6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 (1)设计 1)设计范围:红线内1#地块土建(建筑、结构、水、电、暖、消防)、室外附属(室外管网、场地、绿化、停车场等);供配电、蒸汽管道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设计内容:方案设计与报批、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等。 (2)采购: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 (3)施工: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4)相关服务:向招标人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技术资料与技术咨询等服务。 说明:招标项目范围、内容、标准应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行有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理解。 1.7一期工程最高投标总价限价:10015.76万元。 其中: (1)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00.5万元。 说明:勘察、设计费包含完成勘察、方案设计、方案报批、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所需全部费用。 (2)**工程(含采购)最高投标限价:9915.26万元。 1.8工期要求:335日历天。 1.9资金来源:自筹。 1.10质量标准:合格。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2)采购质量标准:合格。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4)其他相关服务:优良。 1.11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1.12合同价格形式 (1)勘察、设计项目:总价合同。 (2)采购与施工:单价合同。 1.13招标人有权决定实施上述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内容,中标人必须服从,且不得因此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委员会。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下列设计资质证书条件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等级证书。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等级证书,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等级证书,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2.3工程施工资质等级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说明:若不同时具备设计资质条件、施工资质条件,应由具有设计资质条件或具有施工资质条件的为牵头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2.4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3)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2.5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类似工程业绩。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2)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2019年12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时间),合同内容中包含有“无尘工程内容、或空气净化工程内容、或有空气洁净度要求工程内容的”建筑工程业绩。 (3)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1)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扫描件(“成交通知书”视同“中标通知书”); 2)合同扫描件; 3)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公章)、或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需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章印)、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需加盖备案部门备案章印)等】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4)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已加盖项目****管理部门,****中心,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章(或进场交易证明章印);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5)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如:无尘工程内容、或空气净化工程内容、或有空气洁净度要求工程内容相关表述)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发包人或业绩项目****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书面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或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6)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均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项目负责人证明或在合同备案表中体现,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出现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负责人姓名出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变更手续上需明确变更时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作量比例(房屋建筑工程须明确是否在主体结构封顶前变更)。如变更手续上未明确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须另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出具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的专项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7)同一业绩项目中标通知书中的项目名称、合同中的项目名称、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项目名称相互不一致的,凭业绩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招标投标监管****交易中心)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说明原件的扫描件确认。 8)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4)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2.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7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2.8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2)自2024年2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2024年2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2024年1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2.9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政府网”公示期间的。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10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2.1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从2024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除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2.12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费用支付办法 3.1根据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农民工工资必须进行专户管理,并在完成有关审批程序后,发放至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因此,本项目工程款按三个部分支付:一是(农民工工资部分)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二是勘察设计费用,三是除农民工工资、勘察设计费用以外的工程进度款。 3.2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 (1)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付施工部分合同价格的8%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工程施工至±0时,再付施工部分合同价格的8%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工程施工至主体封顶完成,再付施工部分合同价格的9%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3勘察、设计费用支付办法 (1)承包人完成建筑方案设计与报批,付勘察、设计合同费用的30%。 (2)承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且图审合格后,付至勘察、设计合同费用的70%(含以前已支付)。 (3)承包人完成采购与施工期间有关设计配合服务工作(包括完成竣工图纸工作),履行工程竣工验收职责,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消防验收合格,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结清剩余勘察、设计费用。 3.4除农民工工资、勘察设计费以外的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 (1)基础工程全部施工至±0.00,且土方回填完成后,再付施工部分合同价的10%工程款。 (2)主体结构封顶,再付施工部分合同价的10%工程款。 (3)附属工程完工,再付施工部分合同价的10%工程款。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指招标人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施工部分合同价的70%(包括以前已支付的进度款、农民工工资)。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指招标人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承包人完成(自竣工验收合格后之日起第一年)质保期质保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工作,付至施工部分初审结果的90%工程款(包括以前已支付的进度款、农民工工资)。 (6)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指招标人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中标人完成两年质保期全部质保服务工作,按施工部分终审结果×0.5%作防水工程质保金,结清其余款项(包括以前已支付的进度款、农民工工资)。 (7)待中标人完成(5年)防水质保期质保工作后,退还应退还的防水质保金。 说明: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税务部门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工程发票后支付工程款项。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50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2月7日8:59;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sggzy.com/gb-web/#/login; 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9、定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jsggzy.****.cn)、**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政府网同步发布。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49.****.17:7082//jsztk/#/login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675 市信息科号码:0515-****3537 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 国信CA **专线: 025****1967 CFCA**专线:180****2568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樊工156****2340 薛工133****7805 或 蔡工153****8096张工 153****7667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幸福大道北侧、机场路西侧 联 系 人:严文凤 联系电话:198 2594 243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 0515-****1002 0515-****1234 附件: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两阶段评标)、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计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7名中标候选人。****委员会。定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定标方案、定标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设计文件评审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资格审查合格、设计文件评审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评标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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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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