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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环境保护部2017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100生产基地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00生产基地整体搬迁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
建设内容:项目由位****开发区工业园科德路1号100生产基地整体搬迁至**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200生产基地,并依托于200生产基地进行生产;本项目异地搬迁并升级改造后,形成年产130万台国六排放标准乘用车、商用车及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各类换热器、暖风机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共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
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151****637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