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招标文件中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3.1条“代理商实收资本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需要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改为“代理商实收资本达到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需要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