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环函〔2024〕415号
****、******公司,吕庆根:
根据《****审批局关于推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相关材料的函》,****审批局在受理环评文件时,发现《****公司电杆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报告表》)存在编制质量问题。该《报告表》建设单位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955195P),编制单位为******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3MA5NY3F064),编制主持人为吕庆根(信用编号BH010623)。现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报告表》存在的问题
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审批局在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现场踏勘时发现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行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应填写已建设内容、处罚及执行情况,但报告只提到“本项目于2024年5月14日取得1#厂房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详见附件7),目前正在进行1#厂房的基础工程施工。”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情形。
二、处理意见
我局于2024年11月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关于告知编制质量发现问题及拟处理意见的函》,告知可能存在的2个问题、拟处理意见及相关依据。2024年11月12日,我局收到******公司书面反馈意见,经研究决定,采纳反馈的其中一个问题解释,本通知存在的问题属实不予采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我局决定对****、******公司及《报告表》编制主持人吕庆根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对******公司及《报告表》编制主持人吕庆根分别失信记分5分。
****环境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