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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厅 ****委员会 关于G230**至**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 设置收费站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1-02 10:14
豫交文〔2024〕91号
**新开****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道230**至**黄河大桥****收费站及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请示》(豫新开〔2024〕52号)收悉。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G230**至**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收费站(详见附件1),该路段属于经营性收费公路;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要求执行,****收费站的客车按车型分类、货车按计重计收车辆通行费(详见附件2)。
二、收费站应严格按规定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站醒目位置设置公告牌,公示收费站名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价单位、投诉电话等。
三、车辆通行费的减免严格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严禁超限超载车辆行驶收费公路。
五、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收取车辆通行费,应当向收费公路使用者开具纸质或者电子收费票据。
六、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期3年。
****运输厅 ****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抄送:交通运输部,****委员会,****政府。
**** 2024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