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增资扩股项目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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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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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概况 |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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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住所) |
**市**区石柱岭1路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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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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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 |
2019年8月2日 |
注册资本 |
197,948.984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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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0105MA5P02P38T |
所属行业 |
铝压延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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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期货业务;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模具销售;模具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金属切削加工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再生**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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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人数 |
138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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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资前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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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来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4.72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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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4.27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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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广投新材料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99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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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财务指标 |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合并报表) 单位: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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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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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总额 |
763,633.83 |
783,393.66 |
727,59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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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额 |
545,886.60 |
590,689.99 |
560,47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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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者权益 |
217,747.23 |
194,703.68 |
167,12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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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 |
850,972.49 |
623,059.90 |
522,78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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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总额 |
-26,834.12 |
-25,381.02 |
-24,32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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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利润 |
-27,667.69 |
-26,852.98 |
-24,39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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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机构名称 |
****事务所(特****分所) |
****事务所(特****分所)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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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内容 |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
序号 |
拟募集资金总额 |
对应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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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不超过27亿元 |
以正式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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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新增注册资本 |
以正式公告为准 |
拟增资底价(元/每一元注册资本) |
以正式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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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用途 |
主要用****集团所属企业补充经营资金、偿还债务、防范资金风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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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资后企业 股权结构 |
以正式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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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资 方案 |
遴选方式 |
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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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以正式披露条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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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以正式披露条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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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 条件 |
投资人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 2.意向投资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投资人认可广投新材料当前的管理模式。 4.战略投资****集团的董事长由****公司推荐,完成交易后,****集团的的董事席位仍为3位,其中****公司推荐1位,意向投资人推荐1位,**来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1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意向投资人不得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行为。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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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
1.意向投资人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交易所备查资料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公司的现状及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全部竞价服务费后作为向增资企业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并由该意向投资人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增资人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3.职工安置。本次增资不涉及职工安置。 4.债权债务。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承担。 5.是否接受非货币出资。本次增资扩股不接受非货币资产出资。 6.增资款支付方式。项目成交后投资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交易所收到签订生效的《增资扩股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增资企业的指定账户;剩余增资款由投资人在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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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付 |
以正式披露条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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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陈经理0771-****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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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时间 |
挂牌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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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电话 |
0771-****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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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市**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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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预披露信息为意向增资扩股信息,相关内容以正式挂牌发布的信息公告为准。凡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意向投资方,可在预披露****交易所联系,以便安排进一步洽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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