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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阳街道****小组:
我局与你单位作出《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222019A02248),将一宗坐落于**县罗阳****经济**社坎尾(土名)地段,面积为26280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单位,约定开工日期为2020年10月14日之前开工,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2年未动工开发建设。
我局于2024年12月17日向你单位作出了《闲置土地认定书》(博自然资函〔2024〕2578号)。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令第53号)规定,我局拟对所涉宗地采取以下处置措施: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如对上述处置不服的,你单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我局将依照《自然**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 系 人:林文冲 联系电话:0752-****361
联系地址:**县罗阳街道商业中街4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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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