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窠村非遗文化展示项目、下窠红色遗址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及下窠村荷林、田背组道路建设项目验收及结算审核邀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下窠村非遗文化展示项目、下窠红色遗址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及下窠村荷林、田背组道路建设项目验收及结算审核,经召开龙津镇党政班子会研究同意,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验收及结算审核进行邀请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工程建设地点:龙津镇下窠村。
1.2.工程验收及结算内容:下窠村非遗文化展示项目、下窠红色遗址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及下窠村荷林、田背组道路建设项目(具体以设计图及预算清单工程量为准)。
1.3.招标控制价:送审工程造价*中标费率(最高报价费率不超过0.8%)+核减工程造价*1.3%。费用结算按项目比例分别计算为:送审工程造价*中标费率+核减工程造价*1.3%。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房建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及经营范围****公司。
2.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报价函的提交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月6日17:00前提交密封报价函(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1),资格后审。
4. 评标办法
4.1.根据龙津镇党政班子会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公告发布3日后,即2025年1月7日10:30分由招标单位代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在****五楼会议****公司报价函,报价费率不超过0.8%+核减工程造价*1.3%,****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由龙****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开标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4.2.招标人当日在龙津镇公众号公示开标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1月7日-9日);对公开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4.3.资格后审:公示期内(2025年1月7日-9日)中标候选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公司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公司公章,送至****,逾期视为放弃。若材料不符合条件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9****0269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龙****服务中心
地址:****五楼会议室
联系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059****0341
附件:报价函(格式)
报 价 函
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看到你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报价__________元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