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 采购项目名称 |
****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区县级 |
|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1月02日 |
| 采购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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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包个数 |
1 |
| 采购预算总金额 |
3500万元/年(2025年春季学期至2027年秋季学期;每年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
| 更正事项和内容 |
更正事项和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供货价格“本项目在基准价的基础上报分项单价下浮比例(分为五类,即:1.肉类,2.果蔬类,3.米面油类,4.干杂及调料类,5.其他类。其中:肉类及果蔬类均为10分,米面油类为5分,干杂及调料类为3分,其他类为2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有效下浮后的比例为基准值。基准值得满分30分,其余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30(在项目履约时候,同类产品按此下浮比例执行)。(注: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0%。)”更正为:“本项目在基准价的基础上报分项单价下浮比例(分为五类,即:1.肉类,2.果蔬类,3.米面油类,4.干杂及调料类,5.其他类。其中:肉类及果蔬类均为10分,米面油类为5分,干杂及调料类为3分,其他类为2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有效下浮后的比例为基准值。基准值得满分30分,其余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各类对应分值(在项目履约时候,同类产品按此下浮比例执行)。(注: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0%。)”。标书代写 2、其他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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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县研城街道**街51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9****3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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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区柏杨中路350号CBD写字楼23楼19号 联系人:潘婷 联系电话:155****6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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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9****3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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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公告链接 |
**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jy.****.cn/jyxx/002007/****07001/****1216/5480cec3-181b-4ae5-b565-865232c5c76d.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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