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安府征地公告〔2024〕40号
****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北川通用机场工程至黄乐路改线工程建设用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文号、时间和用途
****机关:****政府。
(二)批准文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4日。
(四)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和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14组。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14组。
(三)被征收土地面积和地类: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0.7036公顷。其中:林地0.5831公顷,其他农用地0.0640公顷,建设用地0.0565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区片编号:Ⅱ): 47300元/亩;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计算方式:
1.土地补偿费:按区片综合地价的30%计算;
2.安置补助费:按区片综合地价的70%计算。
(三)人员安置方式:本应安置农业人口0人,采取社会保障方式予以安置。****政府川办发〔2018〕59号及省人社厅等三部门川人社发〔2018〕4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住房安置方式:本征收土地范围内,住房安置原则上实行统规统建住房安置。
四、公告方式、时间及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由绵****人民政府张贴在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同****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公告时间30日(网址: http://www.****.cn/)。
(二)征收土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自本公告时间结束之日起具体实施。
(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所属的《****政府关于北川通用机场工程至黄乐路改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政府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