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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059271K | 建设单位法人:王元鸿 |
| 田洪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 经济开发区**北路以西,钢构北路以北/以南 |
| 年产2亿支中性笔加工制造技术改造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0-文教办公用品制造;乐器制造;体育用品制造;玩具制造;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412-C2412-笔的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经济开发区**北路以西,钢构北路以北/以南 |
| 经度:120.55286 纬度: 36.9137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08 |
| 青环审(**)〔2023〕10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1-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280 |
| 7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059271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285MACET98A7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2MA94G4N79K | 竣工时间:2023-10-0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3-11-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12-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68310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经济开发区**北路以西,钢构北路以北/以南,分南北2个厂区,总占地面积56991.66m2。总投资6280万元, 主要包括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8#生产车间、10#生产车间、11#生产车间公用工程及环保设施。项目(一期)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验收内容为年产1.56亿支中性笔。南厂区**设2台转印机、3台移印机,并把北厂区的转印机和移印机转移到南厂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经济开发区**北路以西,钢构北路以北/以南,分南北2个厂区,总占地面积56991.66m2。总投资6280万元, 主要包括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8#生产车间、10#生产车间、11#生产车间公用工程及环保设施。项目(一期)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验收内容为年产1.56亿支中性笔。 |
| 印刷工序设备均保留在北厂区,不转移止南厂区,南厂区新增的2台转印机、3台移印机也不再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中性笔生产工艺:(1)上料:项目外购的PC塑料颗粒、PP塑料颗粒、AS塑料颗粒人工倒入料仓中,然后注塑机将颗粒自动吸入,项目采购的原料为塑料颗粒,粒径较大且采用密闭管道进入注塑机,故上料过程不易起尘。 (2)注塑成型、冷却、检验:项目塑料颗粒进入注塑机后,启动电加热装置加热物料至200℃,该温度下物料达到熔融状态,熔融的物料在螺杆的作用下挤入模具,并在模具内成型。注塑过程利用循环冷却水对模具进行间接冷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人工放入粉料机,密闭破碎成大颗粒塑料或片状塑料,该过程不会产生粉尘。 (3)印刷:注塑后的检验合格的半产品,根据客户要求采用转印或者移印的方式进行印刷。 转印:是将图像涂到弯曲或不平整表面的大规模生产工艺。工作原理是用复印介质贴紧感光鼓,在复印介质的背面予与色粉图像相反极性的电荷,从而将感光鼓已形成的色粉图像转移到复印介质上的过程。本项目是通过转印机将外购的转印膜上的图案转印到笔上。 (4)笔芯灌墨、组装、贴标、包装入库:利用组装机往笔芯内灌入油墨后,组装、贴上标签、包装后入库待售。 模具生产工艺:1)磨床加工:模具钢经磨床加工磨六面,厚度、长宽各留余量0.1mm,磨床工作使用切削液。2)钻床加工:经钻床加工螺丝孔。该工序产生:金属屑。3)铣床加工:经铣床加工水孔。4)型腔开粗:使用雕刻机型腔开粗,按图位置做基准符号。7)一次精磨:热处理后的模具钢料精磨六个面直角,该工序使用切削液。8)加工电极:使用雕刻机加工电极,要求粗工单边0.3mm,精工单边0.07mm。9)加工型腔:利用火花机的原理来放电加工型腔,火花机需定期更换火花机油。10)一次抛光:放电后的型腔粗抛光。11)二次精磨:该过程是磨去加深的余量(测量实际加深余量),该工序使用切削液。12)加工浇口抱位:该过程是使用火花机加工抱位,浇口,火花机需要定期更换火花机油。13)二次抛光:使用抛光机、砂纸(砂轮)精抛光哈夫线(上下模在产品上的夹线),对尺寸要求精确。14)线切割加工型腔:先在型腔上用穿孔机打孔,再使用线割机将模具沿着型腔线切割出形状。 | 实际建设情况:中性笔生产工艺:(1)上料:项目外购的PC塑料颗粒、PP塑料颗粒、AS塑料颗粒人工倒入料仓中,然后注塑机将颗粒自动吸入,项目采购的原料为塑料颗粒,粒径较大且采用密闭管道进入注塑机,故上料过程不易起尘。 (2)注塑成型、冷却、检验:项目塑料颗粒进入注塑机后,启动电加热装置加热物料至200℃,该温度下物料达到熔融状态,熔融的物料在螺杆的作用下挤入模具,并在模具内成型。注塑过程利用循环冷却水对模具进行间接冷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人工放入粉料机,密闭破碎成大颗粒塑料或片状塑料,该过程不会产生粉尘。 (3)印刷:注塑后的检验合格的半产品,根据客户要求采用转印或者移印的方式进行印刷。 转印:是将图像涂到弯曲或不平整表面的大规模生产工艺。工作原理是用复印介质贴紧感光鼓,在复印介质的背面予与色粉图像相反极性的电荷,从而将感光鼓已形成的色粉图像转移到复印介质上的过程。本项目是通过转印机将外购的转印膜上的图案转印到笔上。 (4)笔芯灌墨、组装、贴标、包装入库:利用组装机往笔芯内灌入油墨后,组装、贴上标签、包装后入库待售。 模具生产工艺:1)磨床加工:模具钢经磨床加工磨六面,厚度、长宽各留余量0.1mm,磨床工作使用切削液。2)钻床加工:经钻床加工螺丝孔。该工序产生:金属屑。3)铣床加工:经铣床加工水孔。4)型腔开粗:使用雕刻机型腔开粗,按图位置做基准符号。7)一次精磨:热处理后的模具钢料精磨六个面直角,该工序使用切削液。8)加工电极:使用雕刻机加工电极,要求粗工单边0.3mm,精工单边0.07mm。9)加工型腔:利用火花机的原理来放电加工型腔,火花机需定期更换火花机油。10)一次抛光:放电后的型腔粗抛光。11)二次精磨:该过程是磨去加深的余量(测量实际加深余量),该工序使用切削液。12)加工浇口抱位:该过程是使用火花机加工抱位,浇口,火花机需要定期更换火花机油。13)二次抛光:使用抛光机、砂纸(砂轮)精抛光哈夫线(上下模在产品上的夹线),对尺寸要求精确。14)线切割加工型腔:先在型腔上用穿孔机打孔,再使用线割机将模具沿着型腔线切割出形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打磨、一次/二次精磨、一次/二次抛光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入旋风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 高的P2排气筒排放。印刷、注塑、灌墨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经不低于15m高的P3-P4 排气简排放。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不低于15m高的P5排气简排放。P2 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P3、P4 排气筒 VOCs 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表 2 排放限值;丙烯睛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二级标准排放要求;苯乙烯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表 2排放限值,排放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2标准限值。臭气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2标准限值。P5排气筒 (印刷废气)中 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 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 2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标准限值。厂界 VOCs、二甲苯无组织监控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 (DB37/2801.4-2017)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丙烯睛无组织监控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苯乙烯浓度、臭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82-2019)附录表 A.1中特别排放限。 | 实际建设情况:北厂区: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印刷、注塑废气、灌墨废气。印刷、注塑废气依托北厂****设备处理,经设备上方的围挡式集气罩收集后,汇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P1排放。灌墨废气:无组织排放。现有已建成的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可满足原有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也可满足本项目环评阶段印刷废气处理要求。南厂区: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模具机加工废气和注塑废气。模具机加工废气:磨床、抛光机均自带集尘箱,打磨、一次/二次精磨、一次/二次抛光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引风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的P2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经设备上方的围挡式集气罩收集后,汇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P3排放,后续剩余43台注塑机继续建设时,再同时建设另外一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 1.北厂区的现有的和新增的印刷工序设备不移至南厂区,因此新增的印刷废气依托北区现已建成的,与以上所有印刷设备废气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可满足原有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也可满足本项目环评阶段印刷废气处理要求; 2.南厂区只建设注塑机43台,配套建设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P3设施即可环评阶段要求,因此不建设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P4设施,后续剩余43台注塑机继续建设时,再同时建设另外一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3.南厂区不再建设印刷工序设备,因此南厂区与印刷相关的废气环保设施处理设施不再需要建设,相应的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P5环保设施取消。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夜<60/50分贝)。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一般固体废物**化利用或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中心统一处置,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金属屑 (沾染切削液)废切削液、废火花机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油墨等的废包装桶、蒸馏废液、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等危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定期由环卫部****处理场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回收尘、废包装袋、废砂纸/砂轮、废转印膜,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理。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金属屑(沾染切削液)、废切削液、废火花机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油墨等的废包装桶、蒸馏废液、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等,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102 | 0.089 | 0 | 0 | 0 | 0.191 | 0.089 | |
| 0.46 | 0.402 | 0.862 | 0 | 0 | 0.862 | 0.402 | |
| 0.002 | 0.027 | 0.379 | 0 | 0 | 0.029 | 0.02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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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4 | 0.004 | 0 | 0 | 0.004 | 0.004 | / |
| 0.382 | 0.496 | 0.879 | 0 | 0 | 0.878 | 0.496 | / |
| 1 | 化粪池 |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限值 | 化粪池 | 监测达标 |
| 1 |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排气筒 | VOCs、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15m高排气筒标准值;苯乙烯、丙烯腈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中排放限值;苯乙烯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丙烯腈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要求 |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排气筒 | 监测达标 | |
| 2 | 旋风除尘器+排气筒 | 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 旋风除尘器+排气筒 | 监测达标 | |
| 3 |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排气筒 | 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丙烯腈有组织排放浓度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要求;苯乙烯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标准限值 |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排气筒 | 监测达标 |
| 1 | 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 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 监测达标 |
| 1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一般固体废物**化利用或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中心统一处置,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金属屑 (沾染切削液)废切削液、废火花机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油墨等的废包装桶、蒸馏废液、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等危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定期由环卫部****处理场处理。 |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回收尘、废包装袋、废砂纸/砂轮、废转印膜,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理。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金属屑(沾染切削液)、废切削液、废火花机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油墨等的废包装桶、蒸馏废液、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等,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处置。 |
| 现有厂房及污水管网、一般固废暂存间以及危废暂存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现有厂房及污水管网、一般固废暂存间以及危废暂存间,北厂区新增废气依托北厂区现已建成的“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环保设施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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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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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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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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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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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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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