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县陶厂关镇精品示范村建设剩余资金建设工程 |
|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 |
/ |
| 采购人 |
**** |
| 代理机构 |
****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建设地点 |
**县陶厂镇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位于**市**县陶厂镇,**县陶厂关镇精品示范村建设剩余资金建设设计,包含**道路,道路提升,**路灯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采购范围 |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控制价(人民币) |
本项目经采购人确认的控制价为418947.70元。 (其中:暂估价: 0 元;暂列金额: 0 元)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下浮比例为8%,限价为385431.88元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响应单位注册(无在建工程)。 2、已从本项目代理机构处获取相关资料(包括采购文件及其相关附件等)。 3、信誉要求: (1)供应商无被**省外****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 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无被**省内的****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 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市公共**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未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标书代写 (2)最近一次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标书代写 (3)最近一次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标书代写 (4)最近一次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标书代写 (5)最近一次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标书代写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 黑名单 的。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注:以上第(1)-(5)项不良信用记录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以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不寻求外部证据) |
| 采购文件获取 |
1、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月8日10时00分(**时间)。 2、获取方式 2.1现场获取: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到本项目代理机构办公地点领取资料。标书代写 2.2邮箱获取: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联系代理机构,通过邮箱获取资料。标书代写 3、地点:**** 4、获取资料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5、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法人或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扫描件,报名资料不退还。 |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1、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8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递交方式:供应商代表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3、地址:****(**县**山路西侧**城南区6号楼110商铺)。 4、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
| 响应文件开启标书代写 |
1、开启时间为2025年1月8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开启地点:****(**县**山路西侧**城南区6号楼110商铺)。 3、本项目采取现场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派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标书代写 |
| 特别提示 |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含1山县S213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往东约220米 邮 编:238100 联系人:左长柒 电 话:138****6257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山路西侧**城南区6号楼110商铺 邮 编:238100 联系人:陈燕、晏玲玲 电 话:0555-****889、181****6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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